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信息公示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我公司依法对自行监测信息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我公司污染物排放执行以下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其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根据此次检测结果,所涉及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具体信息见附件。
附件下载:
5月份月度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