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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6-12-27 16:27:37文章来源: 党群工作部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27日上午,公司第一时间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就《解释》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

  会上,与会人员就《解释》进行了原文学习,并结合我国《刑法》中有关规定,逐项对照《解释》条款,对相关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具体把握等问题进行了传达和全面系统的说明。同时,会议指出了公司生产经营中可能涉及《解释》中相关条款的重点部位和风险点,并就严格落实《解释》中相关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新的司法解释降低了入罪门槛,加大了对环境犯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规定,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会议要求:要通过学习,第一时间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如何更好地履行央企的社会责任,还社会一个绿水青山,是企业必须持之以恒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新《解释》的出台意义重大,要认真学习、高度重视,切实把国家的法律法规融会贯通,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去,同时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决杜绝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

  与会人员表示,通过学习,要认清当前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提高自身环保守法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大《解释》宣传力度,让公司每一名职工都了解环境犯罪定罪、追责的新规定,使环境守法成为公司的自觉行为。

  据悉,《解释》的专题学习,对公司继续履行国企的社会责任、维护周边生态环境平衡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用《解释》来指导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从而激发出公司全体职工继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扎实推进公司安全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